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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持续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二、宣传工作内容
1.宣传对象:
全校学生。
2.责任分工:
(1)学生工作处负责各学院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指导,确保法治宣传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2)各学院要在学生工作处的统一指导下,具体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确保法治宣传覆盖全体学生,不落一人。
4.宣传形式: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站、qq群、微信等网络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工作。
5.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要注重宣传实效,确保法治宣传工作扎实有效。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