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科学考察评价学生,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1.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成立学院、班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并于3月8日以学院为单位将成员名单报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行政楼205室),成员名单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开,接受全体同学监督
2.学习动员及数据测算阶段
做好学习和动员,各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学习《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院发〔201379)及本学院具体实施细则,让学生了解测评的全过程。同时,认真组织测算,确保测评结果公平、公开、公正。3月6日至3月10日各学院准备测评基础数据,同时调试综合测评管理系统;3月13日-3月17日开通测评系统进行计算和初审数据自我审查。
 3.审核公示及材料上报阶段
    班级工作领导小组将测评结果在全班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院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初审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0日将纸质材料报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行政楼205室)。
    4.测评结果系统数据填报及审核阶段
    专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学校复审通过后,进行系统数据填报,具体操作步骤及时间要求参见PPT。
 、工作要求:
    1.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是我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常规内容,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认真学习文件方案的基础上,周密安排,组织精干人员组成测评小组,务必使整个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综合测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院发〔2016〕27号)及本学院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435-3208093  联系人:王思萌   电话:18743554394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