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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组织召开的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军区、吉林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对我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部署意见,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即日起至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8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
二、征集对象
我校征集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含2015届应届毕业生),有应征意向的学生既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三、征集条件 
(一)年龄要求
1.男生: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2.女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 =(身高 -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4.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四、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预征
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可从即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注册、报名,填写、打印相应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二)资助手续办理
有应征意向的学生于放假或毕业离校前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上交学生所在学院,各学院统一收齐并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作出鉴定后再由学校武装部统一到东昌区人武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学生被正式批准入伍后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上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科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三)       保留学籍手续办理
应征入伍的学生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生在入伍报名后到本学院辅导员处预先填报保留学籍审批表和学籍异动承诺书;学生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9月初由县级兵役机关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后,将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入伍通知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统一上交学生工作部(处)学籍管理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材料上交不全者保留学籍不生效)。
五、主要优惠政策
(一)退役后考学升学复学优惠政策
1.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 服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扩大单列计划划定比例,在正常“专升本”录取之外,确保参加报考的退役大学生不低于50%的比例进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高职(高专)在校生,服役期间荣获1次优秀士兵奖励的,“专升本”免试录取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就读。
3.服役期满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原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二)经济补偿优惠政策
义务兵服2年兵役,在经济上的收益主要包括6个部分: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15年我省入伍的义务兵服役两年平均可领取优待金约42000元左右。2.地方政府退役经济补助。义务兵按照每年4500元发放(义务兵2年退役后,可领取退役经济补助9000元)。3.义务兵津贴。2年的总津贴费大约有14000元。4.一次性退役金。从2011年开始,国家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一次性退役金,每年为4500元,两年合计9000元。5.复员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和保险(伤亡保险、医疗保险),平均2000元左右。6.大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的学费(在校期间)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每年最高可达8000元,整个学制期全部予以补偿。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后复学的,以及被高校保留录取资格退役后入学的,还可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年最高可达8000元。
(三)就业、职业发展优惠政策
1.优先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2.报考军校。入伍后,文化基础好的高中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当兵第二年可报考各类军事院校。3.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4.退役后报考公务员享受优惠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记三等功以上者可优先录用。
(四)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实行包括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优先入驻青年创业园等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尤其是高学历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创办小型微利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加速我军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迫切需要,对提高部队战斗力、建设巩固国防具有重大意义,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学院要开展行之有效的征兵宣传动员工作。要通过专门会议、宣传栏、网络、手机短信、QQ等多种宣传形式,把今年的征兵政策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及时组织开展应征入伍的政策咨询和兵役登记工作。
我校征兵工作咨询电话:0435-3208093。
 
 
 
武装部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