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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通化师范学院第二届学生公寓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丰富学生公寓文化活动,提升公寓文化氛围,结合我校建校60周年校庆活动和吉林省高校工委(吉高校发〔2018〕3号)《吉林省大学生“学习筑梦”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决定于2018年10月举办第二届学生公寓文化月活动,为建校60周年献礼,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
二、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以立项形式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1.立项申报
各学院结合校庆活动和本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学习筑梦”活动的相关要求,以本学院特色为主线,以“家”文化为主题,从广大青年学生的需求出发,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好活动项目,并填写附件1《通化师范学院第二届公寓文化月品牌活动立项申报书》、附件2《通化师范学院第二届公寓文化月品牌活动立项汇总表》。
各学院至少申报一项公寓文化月品牌活动项目,要求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附件1、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档、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205),电子文档命名为xxx学院公寓文化月品牌活动立项材料。所申报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2.立项评审
学生工作处将于9月28日前,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经过评审确定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并予以公示,学生工作处予以立项活动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经费1000元,重点项目经费2000元,在活动结束后统一以报销形式发放。
 
3.立项验收
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和验收,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将活动的所有材料整理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科一份,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报销经费。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届公寓文化节的宣传、动员、开展工作。切实关注本学院的活动开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公寓文化的重要意义,要把它作为优化学生公寓环境、规范学生行为、丰富学生生活、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工作来对待。要把它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来建设,强调活动的实践性、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生公寓建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各学院要成立公寓文化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
3.制定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大学生公寓文化节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条不紊、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4.此次公寓文化月立项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18年学院学生工作及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1:《通化师范学院第二届公寓文化月品牌活动立项申报书》
附2:《通化师范学院第二届公寓文化月品牌活动立项汇总表》
附件请到下载中心查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