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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

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
 
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推进学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教育系统中迅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这次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和惩处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学生公寓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组 长:邹向群 肖平 杨秀祖
副组长:郭璟瑞 李楚君 王重金
成 员: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活动的开展。
三、整治内容
(一)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学生寝室用电仅限于照明、电脑、手机、小型充电设备等,使用过后及时关闭,拔掉插头;严禁学生利用稳压插排等设施改变供电的使用用途。
2、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插排等,严禁使用劣质或超期电器。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违规使用电器,包括:电磁炉、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茶煲、电褥子、电暖器、吹风筒、直板夹等。
4、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灯(炉)、煤油灯(炉)等照明、取暖或做饭;严禁在楼内焚烧杂物。
5、学生寝室内不准挂床帐、蚊帐等,严禁学生在床上吸烟。
6、严禁在公寓楼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
(二)学生公寓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1、寝室内除行李、床铺、衣柜、一张学习桌及两张椅子外,禁止摆放其他大件物品;保持个人桌柜、床铺整齐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2、实行值日生制,保证随时清扫;保持寝室的阳台、玻璃、窗门、地面干净整洁;垃圾与脏物要倒入垃圾桶内,不乱丢垃圾,不存放脏水与杂物;不向室外丢东西、倒污水;不得堵塞下水通道。
3、每日早7:00—8:00、中午11:00—13:00两个时间段内学生可以将寝室垃圾清扫到门口走廊或倾倒在垃圾桶内,由保洁人员负责清运,其他时间禁止将垃圾堆放在走廊。
4、公寓楼内严禁饲养猫、犬、鼠、鸟禽等较大型宠物。
5、做好日常除虫消毒工作,经常通风,减少疾病传播。
(三)学生公寓纪律安全专项整治
1、严禁在公寓楼内打架、喝酒、赌博;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禁止夜不归宿、晚归或关寝后外出,特殊情况要出示假条或在警卫室登记;熄灯后及时就寝,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4、爱护公寓内设施,损坏公物要赔偿。
5、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接受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认真整治,突出重点。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公寓管理员等人员要亲力亲为,结合开学和新生入学报到等重要时间节点,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三)广泛发动,全面参与。充分依靠和发动全体学生全面参与公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排查隐患,确保责任落实;要大力宣传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内容和方法,普及安全知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学生公寓安全工作人人重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后勤处和保卫处要加大工作力度,清除学生公寓电路、电器和消防设施、通道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学生工作部(处)和各学院要加强日常教育和检查工作,定期通报检查结果;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反公寓安全的行为,尤其对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更要加大处理力度,对消极抵触、屡教不改者直至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加强协调,建立长效。全校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处、保卫处等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这次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学生公寓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积极加强本部门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各学院制定的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方案于9月5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公寓管理科(行政楼31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