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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检查方案

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会战”活动检查方案
 
为配合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的开展,使我校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促进公寓安全、卫生、文明建设,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爱我公寓”的主人翁精神,营造文明、安全、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检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所有在校学生公寓
二、检查等级:1.优秀(93分以上)、2.良好(85分-92分)、3.合格(71分-84分)、4.不合格(70分以下)
三、检查结果汇总方式:以各寝室实际得分情况汇总上报。
四、检查时间: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根据情况随机选择每周一至周五任意一天或两天展开检查。
五、检查人员:各学院辅导员、学生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公寓辅导员。
六、检查要求:
1、各学院辅导员根据分组,组织本组学生兼职辅导员和辅导员助理对负责公寓进行检查,并严格按照“百日会战”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检查,对寝室进行打分,每周检查结果(电子版)周五下班前上报学生公寓管理科(行政楼316)。
2、各学院内部检查要求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挂牌)带队,检查人员不得超过5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
七、检查评分标准:
(一)学生公寓卫生安全专项整治(40分)
1、寝室内除行李、床铺、衣柜、一张学习桌及两张椅子外,禁止摆放其他大件物品;保持个人桌柜、床铺整齐有序、物品摆放整齐。(12分)
2、实行值日生制,保证随时清扫;保持寝室的阳台、玻璃、窗门、地面干净整洁;垃圾与脏物要倒入垃圾桶内,不乱丢垃圾,不存放脏水与杂物;不向室外丢东西、倒污水;不得堵塞下水通道。(10分)
3、每日早7:00—8:00、中午11:00—13:00两个时间段内学生可以将寝室垃圾清扫到门口走廊或倾倒在垃圾桶内,由保洁人员负责清运,其他时间禁止将垃圾堆放在走廊。(10分)
4、公寓楼内严禁饲养猫、犬、鼠、鸟禽等较大型宠物。(8分)
(二)学生公寓纪律安全专项整治(30分)
1、严禁在公寓楼内打架、喝酒、赌博;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6分)
2、禁止夜不归宿、晚归或关寝后外出,特殊情况要出示假条或在警卫室登记;熄灯后及时就寝,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6分)
3、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6分)
4、爱护公寓内设施,损坏公物要赔偿。(6分)
5、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接受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6分)
(一)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0分)
1、学生寝室用电仅限于照明、电脑、手机、小型充电设备等,使用过后及时关闭,拔掉插头;严禁学生利用稳压插排等设施改变供电的使用用途。(10分)
2、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插排等,严禁使用劣质或超期电器。(10分)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违规使用电器,包括:电磁炉、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茶煲、电褥子、电暖器、吹风筒、直板夹等。(有本条所列内容的直接扣除30分)
4、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灯(炉)、煤油灯(炉)等照明、取暖或做饭;严禁在楼内焚烧杂物。(有本条所列内容的直接扣除30分)
5、学生寝室内不准挂床帐、蚊帐等,严禁学生在床上吸烟。(10分)
6、严禁在公寓楼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10分)
附1:通化师范学院公寓检查分组
附2:通化师范学院公寓检查评分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