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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制度

通化师范学院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是在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确保学校稳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内容
1、值班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其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深入学生寝室,听取学生对公寓建设和学校工作的建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3、走访学生寝室,检查和指导学生寝室学风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 指导督促学生做好内务卫生,保持寝室整洁;引导学生健康上网,纠正网上不良行为;提醒学生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财物;及时发现和纠正如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管制刀具、私拉电(网)线、抽烟、喝酒、不关锁门窗等不安全行为;清理外来人员滞留寝室或留宿行为;检查学生就寝人数,督促学生就寝;对熄灯后聊天、喧哗、群聚等影响就寝的现象要及时制止。 
4、充分利用值班时间,开展学生思想辅导工作,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与学生的交流、谈心工作,特别是对个别重点人员的谈心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及心理问题,增强管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随时接待学生来访,热情向学生解释和回答各种问题,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5、加强巡查,做好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熄灯等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本公寓学生中的各类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赴第一现场,并根据情况向学生处领导及相关学院领导进行汇报,联系相关辅导员解决,维护校园稳定; 
6、对公寓中违背社会公德、文明风气、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视情节报相关部门和学院予以纪律处分; 
7、组织、协调和指导大学生自我服务中心成员在公寓内开展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8、加强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和学院的联系,推动形成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9、积极主动的设计和开展公寓文化活动,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相关检查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要求
    1、各组组长负责分配本组成员值班巡查工作,保证每栋公寓每天都有责任辅导员进行巡视,值班期间应密切关注本公寓区各种情况动向,主动到各楼栋值班室、学生寝室巡视查看。
2、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因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由值班人员负责。
3、热情接待值班公寓学生来访,认真记录、处理和汇报学生反映的问题; 
4、及时妥善处理值班公寓内学生的违纪行为及突发事件。
5、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考核由学生处负责,公寓管理科的意见将作重要参考。考核结论作为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